如果戀情進行不下去了,就直接了當說結束,別說太多模稜兩可不著邊際的話。
為何呢?
因為這樣一來,除了讓對方以為還有機會,繼續對你進行厭煩的「死纏爛打」之外,一點幫助都沒有。
所謂的「分手之後還是朋友」,「分手之後還可以做朋友」,「讓我們回復朋友關係」一類的話,只是在迷惑自己與別人思緒的煙幕彈罷了。
而且,說了這些話之後,之後就不聞不問,連寒暄都沒有…………那一開始直接說分手還比較不會痛。
早點說,就早點給彼此找各自信任的人療傷訴苦,早點再出發,早點遇到各自的真愛。
放自己自由,也放別人自由。
怕遇到恐怖情人?
那你早該在談戀愛之前就該查他的言觀他的色了!
尊重你的決定,和你和平分手各奔東西的人,反而該反思:妳是不是把一個寶物丟掉了?
之所以有這感觸,是因為這周末到花蓮為自己的戀愛做確定。
見面時沒問題,回台北後三天就收到「回復朋友關係」的簡訊…………而且是兩次。
自從她回花蓮後,說不要常打電話,也不要常打簡訊…………這一次下去,其時我心裡早有譜,只是要再做確認罷了。
這次,面都沒見到,只是以簡訊對答。
中間的支吾其詞就略過,因為誰沒有工作,誰不會臨時有事,而且可以先告知,就不用讓別人白跑一趟。
我很試探的告訴她我這次會留久一點,問她何時回來…………
「我們今後不要再連絡」………這是傳給我的最後一段話。
了解!確認!
妳並不想談,也無心談戀愛。
我回了這段簡訊給她:
「了解了…其實你一開始就這樣說,我會很明白。」
回完這簡訊後,我隨即刪掉了她所有的簡訊,也刪了電話,省得自己看了不快又不捨。
我得休息一下,準備自己的新戀愛了。
若問我,若是她繞了一大圈回頭來找我,我會不會接受?
那個覆水難收的典故大家都了吧?
後話:
那天處理好這件事之後,原本工作時割傷的兩道還在滲血的傷口,隔天一早整個癒合.
心情一好,身體跟著輕鬆果然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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