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NJP,就是:
A non-judicial punishment (NJP) in the United States
Armed Forces is a form of military justice authorized by Article 15 of the
Uniform Code of Military Justice. Non-judicial punishment or "NJP"
permits commanders to administratively discipline troops without a
court-martial. Punishment can range from reprimand to reduction in rank,
correctional custody, confinement on bread and water/diminished rations (aboard
ships only), loss of pay, extra duty, and/or restrictions. The receipt of
non-judicial punishment does not constitute a criminal conviction (it's
equivalent to a civil action), but is often placed in the service record of the
individual. The process for non-judicial punishment is governed by Part V of
the Manual for Courts-Martial and by each service branch's regulations.
Non-judicial punishment proceedings are known by
different terms among the services. In the U.S. Army and the U.S. Air Force,
non-judicial punishment is referred to as Article 15; in the Marine Corps it is
called being "NJP'd" or being sent to "Office Hours". The
U.S. Navy and the U.S. Coast Guard call non-judicial punishment captain's mast
or admiral's mast, depending of the rank of the commanding officer. It is known
colloquially as "being booked".
意思是說官兵有違紀踰矩,不假離營、逾假而歸,或者其他不當行為,在美軍四大軍種當中,主官管可以在不需要呈報軍法體系前,基於軍法第15篇(Article 15 of the Uniform Code of
Military Justice)的規定,與以官兵下列行政性處分:
降級(拔階)
禁閉
減少伙食與水份配給(海軍艦勤)
減薪
加重勤務(固定苦役公差)
禁足
這些處分可依照情節與評議給予個別,或者合併處分;諾曼第大空降的劇情當中,E連所有的士官陳情拒絕接受索柏連長的指揮,結果被團長給予調職、降級等等的處分,就是基於這項法規。(老團長辛克上校本來說要送法辦其實是可以的。)
這些處分甚至可以一次到位,並且在實施以後,還會在人資記錄當中留下一筆,最後會影響到升遷、進修(如果要報名綠扁帽或者遊騎兵學校之類的),甚至還會影響到退休俸,因為遭到減薪處分,如果沒有再調升上去,最後薪俸的計算依據就以減薪後的額度為準。
至於禁閉的部分,第15篇也有詳細的界定:
"correctional custody" is the physical
restraint of a person during duty or nonduty hours and may include extra
duties, fatigue duties, or hard labor.(http://usmilitary.about.com/od/justicelawlegislation/l/blucmj15.htm)
意指限制活動之餘,還要加重勤務,粗重的勤務或者苦勞。
也就是說嫌平常當兵上哨、裝備保養、個人勤務、戰技訓練與演練還不夠累,
「歡迎光臨禁閉室!!」
「本單位保證閣下對所有的公差與工作量必定能留下終生難忘的回憶!!」
比如說洗廁所,光是一個機械化旅就有三千人,甚至倒垃圾清廚餘,都由關禁閉的成員負責,甚至清除化糞池之類,都躲不了。而且聊天打屁抽菸喝飲料,在禁閉室與禁閉勤務期間,通通都是不可能的;能睡覺已經是很大的幸福。
禁閉期間如果合併減薪,那就是以禁閉期計算,例如禁閉七天,那就是七天都不計入官餉,等於別人領30/31天,禁閉員只領23/24天的意思,這也會有相對的影響,因為一個二兵一個大約月1415-美金(http://www.military-ranks.org/army/private-pay),萬一禁閉七天,官餉只剩下大概1000-美金甚至不到...
廢除禁閉基本上是不是種進步,我個人認為除非國防部的盤算是以後大小事都以軍法論;這樣的問題在於如果還是官官相護而基層官兵都該死的話,其實沒有什麼意義,而且洪仲丘事件其實也不過就凸顯程序正義遭到濫權踐踏的問題。
然而部隊中不是有政戰這個監督的機制?如果要問怎麼一點都沒發揮應有的機制,不如說政戰本來就是軍隊中的盲腸,會作祟會作梗,但是永遠都不會在應該與正確的時機上,不然不當管教、凌虐致死等等問題不會一直發生;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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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那一類已經完全失控,以體制為保護傘,行魚肉弟兄為樂的傢伙,
我只有一個小小請求:
可以請你們去死嗎?

過了很久才發現黑貓大的邀約XD 不好意思阿 在此前來打聲招呼^^
是說最近的事件讓人氣憤但仍舊不意外,但更讓我進一步省思的問題是:原來我自己的爸爸媽媽和許多長輩,想法都跟那些志願役一樣→一定是洪下士太臭屁才會導致這樣的下場,作人就是要低調點,平平安安不要發言不要出頭然後退伍就好了,管那麼多幹嘛,軍對體制就是這麼封閉,更何況也是有奉公守法的軍人存在阿,抗議成這樣,那些軍人根本是無辜被牽連的!(說到"奉公守法"的軍人每次都會讓我火氣跑上來 哀哀)
所以我想身為一個沒有當兵義務,也只在政戰學校淺薄看了兩年軍人(據說是最爽)生活的小老百姓,我對這個悲慘事件(和過往許多軍中"意外事故")也是有責任的,不要這麼冷漠和麻木,多給一點關注和支持,這種事件才有可能真正得到遏止吧!!
更何況還有些人說啥如果要軍方檢討這次事件,等於要軍人放棄軍紀一樣。這種邏輯,真的讓人完全摸不著頭緒。= = 我總認為這種事情一旦發生,形象上牽連整體軍隊不是很正常嗎? 身為職業軍人,或是政戰體系的軍官,如果認為一般大眾的批評是無的放矢,為什麼不把自己該作和已經做到的檢討機制和防範措施明明白白說出來呢? 可能台灣國軍的腦袋和一般人的構造真的是完全不一樣~~ 我唯一能為這些國軍們說的話就是─我打從心底認為,不把他們當成"軍人"看待的話,當中品行優良的人其實還是蠻多的!! (但穿上軍服的他們?? 我想那身制服和徽章可能比較像cosplay的道具吧→阿 我這麼說還真對不起我那些熱愛cos的朋友..Orz)
[版主回覆07/16/2013 12:06:19]這件事.
我自己看來.
其實死者與軍方都有責任.但是這回軍方實在是太超過.超過到...........我決不認同那些傢伙和我是同兵科的.
藉著職權階級之名.行魚肉弟兄之實.
那不叫軍人.那叫做流氓裡最下階.最低等的...卒子
是阿 軍方自己濫用職權到搞臭自己名聲,還怪外界都不理解軍人辛苦胡亂批評,好像風災有去救就已經善盡國軍職責了(他X的有膽轉職消防不是更好,消防也很缺人阿)
國際紛爭/國家安全受威脅事件,看不到軍人第一時間捍衛國家榮譽和安全就算了(反正千錯萬錯不是他們的錯),軍人自己的品德又常常出問題,這也能怪到百姓身上? 台灣社會普遍的確健忘,但有時候是隱忍沒發作罷了,現在大家只是再也看不下去而站出來,弄得很像大家是想把軍隊除掉? 不,我們只想除掉害群之馬。可惜那些口口聲聲說自己奉公守法的志願役連搞清楚狀況的能力都沒了,一味轉移事情的焦點,一而再再而三想要粉飾太平不顧真相,才是令我最火大的地方....
當然每次講給那些志願役同學聽,總是一句:"他們也只是聽長官的話,很多事情都身不由己"就搪塞回來。 用這種態度處世,或許可以在這樣的軍中生態生,但完全無法解決問題阿..... 如果不能解決問題,那身軍人制服穿在身上還有什麼意義阿
[版主回覆07/16/2013 21:58:39]還記得隆帥的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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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