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
我體能不好單槓只能拉2~3下(因為我很重,臂力相對的等於變差) 我伏地挺身速度不夠快, 仰臥起座也只比標準略好一些. 但我一樣可以全副武裝扛飛彈2顆在40分內跑完四趟,相當陣地6千~8千公尺 一個星期跑三天 重點是飛彈是拿整組含保護箱,很大箱 跑部會一直撞到腳,所以要舉著扛(手無法下垂的提著) 這種只會損人健康的事情我一直不懂意義在哪,一台悍馬車5分鐘內可以完成的事情 為何要讓兩個士兵疲於奔命,然後還需要1個小時的時間? 這時間讓我裝彈並到達陣地豈不妙哉? 各位都是後備軍人,還沒老到不能作戰的,要求現役士兵做的更好. 那各位現在是否平常也有在跑3000? 別忘了,你我現在也還是軍人. |
我回覆道:
基本上讓裝甲獵兵使用車輛提升戰術機動性是很合理以及應該的,但是讓裝甲獵兵扛著飛彈跑6000米的原因是基於車輛發生故障以及遭到擊毀下所需要面對狀況的應變能力醬子~。
這個人又說:
大哥,你開甲車去陣地不裝砲彈的嗎? 裝著砲彈如果被擊毀,人沒死就大幸了,還扛砲彈幹嘛... 另外,如果車子真的半路故障,重點應該是先把車修好,不是扛砲彈 你思緒一整個國軍軍官... 如果連悍馬車都無法到達現場幫忙維修與補給,那我還真不知道這仗要打什麼鬼. 另外,在6000公尺外被擊毀..那敵軍差不多近到能用望遠鏡戶看了.. 迫擊砲都來了... |
我想大概是我沒講明白,我只好補充說道:
如果車子在集中場地遭到破壞或者擊毀,而獵兵與彈藥完好的情形下,那就只好委屈一下啦~。
這個人又說:
發生你說的情況的話,原則上我只能拿著步槍轍退了 如同飛官的飛機被打壞一樣的意思= = 然後你們叫他扛著AIM-9跑,我不懂你們的思緒... |
唉~
這個人,
好幽默啊!!
…………………………………………
以上是虎大對此位仁兄的註解。
對這位仁兄………還是稱腦包好了,
你乾脆直接告訴咱們:
我不想跑啦,背我!
一來、這樣比較簡單,咱們一看就明。
再者、咱可以直接在你臉上寫:廢柴。
三說、自己不願貢獻體力就明說,除了嘴砲啥也不會。
老子倒是要追問……………
若咱也做到,你要怎麼辦啊。
請什麼?
阿比?
檳榔?
不用啦,
我只要看你背那兩枚飛彈攻山頭在滾下來就好。
攻的山頭,聽好,不高。
七星山。
兩枚飛彈連同箱子約五十公斤,差不多是重裝登山的行頭。
我沒叫你攻玉山已經很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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