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者: | ( 實習生 1 級 ) |
發表時間: | 於 2012-07-02 17:03:49 的發言 |
項目: | 回答違規 戰車壓悍馬 疑會車不慎釀禍 |
違規原因: | 其他 |
點數: | -50 |
違規資料: | 從記者所拍得之照片上來看,很明顯的,6.2m的路寬,不能讓戰車與一般車輛會車,一定要有一方退出才能通行,不然就是悍馬車將一側車輪整個開出路面才能平安會車(不要來跟我提這樣會壓壞草皮)。 與其說戰車的視覺死角很大,倒不如說:戰車能看到的視野很小! 有人認為:車上這麼多人,怎麼會看不到? 不好意思,砲塔內的人,只有裝填手與車長兩個能探出頭來,砲手只能窩在最狹窄的位子裡乾瞪眼。 探出頭來的車長與裝填手也未必能觀四面聽八方,要看貼近車身周圍的狀況,只能把探出的半個身子再拉長,而且,只能看一邊(車長看右裝填手看左)。
有人認為:駕駛探出頭來怎麼看不到? 不好意思,就算探出整個身子,也看不到車頭前面低於150cm的東西,也看不到車身兩側比履帶位置矮的東西。要看到戰車周圍所有的東西,只有成員離開戰車,以及在戰車周圍的人。 還有,車輛在會車,兩車之間如果只有1m,就已經要考慮是不是該讓其中一方先後退了。而這個案例,兩車就算真的各自緊挨著道路兩側,兩車之間的空隙也只有40cm。 履帶的特性與車輪完全不同,車輪撞到東西,或許還可能把撞到的物體反彈,但是履帶可沒那麼溫柔,履帶只會對碰上它的物體以「勾到、拉動、纏繞、輾過」的一貫流程告訴你: 不長眼碰到我的,不管你是什麼我都壓過去!
戰車不像挖土機、堆高機有大型擋風玻璃可以往外看,戰車只能憑「感覺」來駕駛。 雖是演習上的事故.但是在這邊要加註:這是一起忽視道路使用優先權的案例.
回應專家的未繫安全帶理論. 平心而論. |
違規原因:其他
好一個其他。
原來「莫須有」在YAHOO裡頭是歸類為「其他」。
無妨!
沒收過這種檢舉,就不算是曾在刺死家打滾過。
反正被我炮擊毀滅過心生不滿而存著報復心態的,不可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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