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客歧視唐氏症男童 服務生不爽趕跑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在美國德州某家餐廳,有名顧客向服務生麥可賈西亞(Michael Garcia),投訴說另名患有唐氏症的5歲男童影響他們用餐,「有特殊需要的孩子就應該到特殊的地方去。」要求麥可好好處理。結果麥可不理會,反趕走這桌抱怨的客人,他見義勇為的行為受到全國讚許,一點責難都沒有。
卡斯蒂洛(Kim Castillo)和她的小孩米洛(Milo,患有唐氏症)是這家餐廳的常客,日前她們用餐時引起鄰桌顧客議論紛紛。隔壁桌一名看似父親的客人,因此向麥可抱怨,而麥可馬上幫他們換了位置,沒想到這群人還是唸個不停。
麥可忍無可忍,走上前去告訴這桌不滿的客人說,「對不起先生,我不能為你提供服務!」而客人們聽了隨即離開餐廳。麥可說,「米洛是一個天使,就像我的小兄弟,他和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孩子們一樣是上帝賜予的禮物,應當得到大眾的關愛。」
其實,麥可也擔心會因此失去工作,還好老闆和同事們都非常支持他的決定。而在當時,卡斯蒂洛並不知道麥可的義舉,事後從其他服務生口中得知時,讓她相當震驚又感動,因為沒想到會有人不顧一切站出來挺身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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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聞的留言,有很多角度,當然也有來亂的,我不拿那些傷了眼的,我只拿好的。
有人是這樣留言的:
顧客永遠是對的,但不包括奧客
美國每間公司/店裡都會掛著一個"保留不服務任何客人的權利"的招牌,客人太囂張,對不起,我不跟你吵,但是請你離開,我必須要顧到對其他客人的服務品質
以前我們公司就遇到一個沒水準的大陸客,已經請他離開了還在那叫囂,說怎麼可以趕客人走、叫警察來評理..... 之類的屁話,後來真的叫了警察來,他吱吱嗚嗚根本不會講英文,最後那個警察還不錯,找了附近另一間同性質公司的地址,請他到那間公司消費
(相信他有切身之痛)
誰也不希望生下來就是唐氏症,這不是那些小孩能自己選擇的
既然如此,正常人更應該用愛去對待他們
一個正常的大人,卻跟唐氏症小孩過不去
可以看得出真正糟糕的是誰
(這是有良知的人之常情,無庸置疑)
我在這則新聞的留言是:
但是........這則新聞若發生在台灣.
必定被那些被請走的客人側錄.客訴.
然後.不明所以然的媒體必定以斗大的標題寫出"如此惡質之服務生".
雖然後續可能會還給這位服務生清白.
但餐廳絕對會請這位服務生另請高明.因為不想惹事.............
然後媒體絕不道歉.那批被請走的客人也不會自省.
因為這就是咱們的台灣.
然後有個不長眼的來回應:
笑死人! 只會貶低自己國家! 只有你會這麼做啦
(這個傢伙很如願的獲得他想要的倒采)
當然有人聲援:
這只是事實的陳述,而不是貶低自己;
要能看見自己的短處,才「有機會」,做點修正什麼的。
而不是大頭症的,自以為自己是優秀的台灣人,
台灣人都是好人,都不會將有毒的東西賣給客人。
單純的就事論事,才是真正優秀的台灣人。
我當然照慣例,離開之前還是來記回馬槍:
這不過就是台灣媒體一定會做的事.
看不到來龍去脈.只會看一個點.
然後有人找到一切原因.媒體是不認帳也不認錯.耍賴到底.
貶低國家?
若真是如你所說.
氾濫.口無遮攔的媒體.要負摧毀國家形象的絕對責任.
真的,台灣的媒體一定會這麼做,而且做錯了也絕不認錯絕不改過,
因為「我有言論自由」,你們能拿我怎樣。
就是這麼回事。
花錢本來就不是大爺,顧客本來就不是永遠都對的。
入了人家的店,就是入了人家的廳堂,就必須也絕對要遵守規矩,一律平等。
你不尊重這家店,不把自己從上到下從內心到外表都打理好,店家為了自己的生意,請你離開那叫理所當然。
你不尊重面前這位服務人員的專業,服務人員為了專心服務其他客人,不被你的愚蠢左右思緒甚至是這一整天的服務態度,他有權力拒絕對你服務。
因為你不尊重他,
你不尊重這家店的規矩,
你不尊重你自己身為顧客該有的肚量與規矩。
那你被冠以奧客之名,還只是剛好。
其實你該被稱為「流氓」,或是「卒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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