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文(將心比心.不要沒吃葡萄說葡萄酸)中,對於”擔任消防替代役的替代役男被單位連續點放兩個月”的提問者提出質疑。
我在意見裡提出:
消防隊是任務一來就要立刻出動的,一個要隨時出勤的單位。若不打掃好環境,日積月累的灰塵就會造成裝備損壞,裝備損壞就不能出勤救不了人,人命因此傷亡。如果追根究柢是因為一個人打掃沒掃乾淨造成的蝴蝶效應,那這個罪惡要誰來擔?
連打掃都不能掃好,就代表他對這個服務的地方根本毫不在乎,既然毫不在乎,那單位當然就不會客氣,當然扣假。
事出必有因,回去再問清楚,是工作態度有問題還是單位真的找碴再說。
關於所謂的休假與消防替代役:打火大做了簡單的回覆。
首先桃園縣政府消防局外勤分隊到今天為止還沒有替代役的來服役.(以後會不會有,偶也不朱道.)
第2點"打火弟兄.作二休二或作一休二.累在哪裡".
桃園縣消防局外勤分隊的隊員大部份是工作1天(24小時,今日08隔日08)休1天
其他縣市就有您所訴:作一休二.但沒聽過有作二休二.
除非是特殊單位像本縣巴陵,復興等高山單位,因人員及勤務動態關係,或許會出現作二休二.不過那是例外.
所以同例,其他縣市的特殊單位或許也會出現喔.
現階段台灣各地消防局外勤分隊大部份是作二休一,
不過還是有特例,匹如:新竹市消防局外勤分隊白天是作2休1但是晚上就關門睡覺了,其他縣市消防隊就不是這樣.
一般民防體系是指警察系統下列管理的節制的如1義警2義刑3義交3社區守望相助單位.
消防系統已經脫離警察系統,不歸警察節制了.向您說明.
如果要歸類的話,消防系統可屬於社會安全系統或救援系統.
替代役之於消防機關如果要去申訴,
個人見解應向役政單位或所屬單位消防機關的上級反映.
譬如在基層分隊可向中隊或大隊或局本部反映申訴問題.
至於個人對於:打火弟兄.作二休二或作一休二.累在哪裡".
其結果是差很大,累很大的
結果當事人還沒搞清楚,卻引來另一個回答人士的質疑,質疑”消防隊不是做二休二就是作一休二,累在哪裡”。
而且還補上一句”雖然我也很尊敬消防人員,但是看你這麼說,也沒什麼好尊敬的”
好一個”沒什麼好尊敬的”。
雖然我沒有任職於消防隊的朋友,但是我曾與消防隊有數面之緣。
那已經是三十年前的事。
當時住家是五層樓公寓的五樓,一樓被當成堆放雜物的倉庫。
有一天晚上倉庫著火,先是濃煙,然後是冒出火光。
我父親一看是先下去搶救,留下我和母親。但是母親也很擔心,就帶著我趕快下樓。
火正燒得旺,附近住戶已經先拿起所有能澆水灑水的東西趕來滅火。
消防隊也在這時趕到,群眾趕忙讓出一條路讓消防車進來停好……………。
五分鐘後,火總算滅了,災情也沒擴大,大家都沒事。
又隔了幾年(小學),住家隔壁棟的公寓住家傳出火災,濃煙灌的防火巷都是煙。
我當時不曉得是哪裡來的好奇心,竟然走上頂樓朝著冒著濃煙的方向找。
當然大人早就已經先拉著水管灌水,叫我這個小鬼頭不要靠近。
現在回想起來,我才覺得恐怖。
原來我在還沒上小學前就和死神打過幾次照面了!
http://devilmen.blogspot.com/2009/06/blog-post_10.html
就是因為他們無怨無悔,我們一家子才能平安的活著。
消防車救護車鳴警笛,我讓路都來不及了,還有人擋路?
竟然有個人大言不慚的說:”沒什麼好尊敬的”。
來,你來做這個”沒什麼好尊敬的”的工作,讓勞苦功高的消防弟兄休息休息。
我到要看看,你有哪一點是夠資格講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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